背书一词在学生时代经常见到,主要是指背诵学习过的文章。但是在商业金融行业也有一个背书,这里的背书可不是指背诵文章,它是指人们在转让汇票所有人时使用的一种法定手续,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空白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按其附带的记载划分有限制性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有条件背书、质押背书和部分背书(分割背书) 5种方式。 背书的目的:转让票据权利、委托收款、质押票据。 背书的作用:表明意向、担保承兑、担保付款、证明前手真实性。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 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背书和有条件背书5种方式。
商业行为含义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背书在商业行为中的意思: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背书的形式: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做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连接。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背书连续主要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比如有伪造签章等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付款人不得在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的情况下付款。
背书连续的涵义有多种界定,一些法学界学者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的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问。但是,也有研究表明,不仅形式上,而且实质上也连续的背书,才能被认为是真正连续的有效背书。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为背书连续将产生何种效力,二为背书形式连续应具有何种结构,三为不真实背书的认定责任及法律后果。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背书连续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应用性问题:一是,票据持票人能否依据形式连续的背书取得票据权利,还是仅仅依据形式连续背书取得占有票据的形式性资格,真正票据实体权利的取得,尚需要背书实质连续;二是,付款人对背书连续认定应尽怎样的义务付款人对形式连续的背书付款,能否免责
背书连续性问题涉及票据权利转移的有效性,进而影响票据的流通性,无疑是整个票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由于目前的票据业务和司法审判活动仍反映出票据法律规则网存在着实践中的盲点,所以,无论从立法还是从实务的角度,研究和完善票据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背书意思就是指通过第三方的知名度、美誉度、或是第三方的权威,为你做出的一种赞誉、支持或者暗示你很棒,你是对的,选择你没有错。
为某人背书,通俗的来理解,就是替某人做担保的意思。“背书”一词源来自银行的票据业务。
背书是指票据转让时,原持有人在票据背面加盖自己的印鉴、或者签名,以证明该票据真实有效、如果有问题就找我。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就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