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
1、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2、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4、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5、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指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而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单位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除法人代表以外,单位其他领导可以兼任财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企业领导中某人负责分工(分管)或主管会计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当然是我们会计人员的顶头上司,是财务会计部门的负责人; 总会计师是比较特殊的群体,它只存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资委任命的行政职务(就像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一样,由国家任命,不是选举出来,更不是招聘而来)。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全权负责公司的财务,不需要再设财务部经理这样的职位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该是主管单位全面财务工作的领导,例如总会、公司副总,如果没有设置总会、副总职位,也可以是主管会计负责人、财务部长、科长等。
如果单位设置了总会或等级别职务,主管会计负责人就应配合总会工作,具体落实总会要求,并总好日常财务工作。单位负责人应该是负责单位全面工作的人,例董事长、总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