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多说明本期投资变现数额大,因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处置转让后收到的现金,还有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金融资产到期收回的本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可以补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也可以偿还贷款,总而言之,是对企业有利的。
1、想停止投资,要想收回投资款的话,会比较困难,因为投资有风险,如果要撤资,则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才能撤资,否则是不能随便收回投资款的。
2、投资者对公司出资,直接引起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按照相关公司法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是公司的大事,应当履行较为严格的表决程序(公司内部)及登记程序(对外公示)。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应由董事会制订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然后提交股东会决议,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现金流量表上“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增长,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应付债券”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或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备查登记簿的“现金入股”栏目的记录金额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应付债券”备查登记簿的“现金入股”栏目的记录金额。